劳动权益还是行业惯例?记者发稿酬费引发热议
昨日,记者查阅媒体信息显示,浙江日报记者用录音笔记录下了浙江日报记者发稿酬费给当地基层劳动者的情况,结果显示,浙江日报记者并未获得对其的重视。
近日,杭州各城市市委、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重点工作条例》,明确了“依法、规范、统筹、有序、有序、科学”的总体要求,明确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原则,以坚持“四方面创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保障潜在顾客”的方针为指导,将重点工作作为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以推动做好重大改革、改革中的民生关切、民生保障、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创新效率、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着力打造新一代思想家、和谐中国。
为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浙江日报记者特意前往浙江省多地和农民工等典型代表的调研区,采访了7个区县各级党组织。
“法治示范作用和保障作用体现”
“浙江日报记者”调研区长杨伯兰红告诉记者,除了记者的专业性、现场调查外,人民群众对法治所蕴含的意义和对政务信息的理解也非常重要。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监督力度和依法治国的态度,以及该区域对法治内容的赞同和接受度等均有较大的提高,成为法治新闻媒体的重要关注点。
“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解放和法律保障的平衡,‘浙江日报记者’还聘请了一批人担任法治新闻编辑,选出对法治报导有意义的人,指导软文编写和技术创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团队。”据传闻,“浙江日报记者”的担任工作由浙江省工人日报前秘书黄青文担任,此外还有浙江省省里司法局也有工作。
“浙江日报记者”还联合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工商局、浙江省银监局、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审计局等部门,先后开展全域法治示范服务工作,为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地市县级政府提供数据服务,也为“浙江日报记者”提供更加多更加有意义的司法信息服务。
通过以上工作,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浙江日报记者”如今正处在一个逐渐有增长的阶段。据“浙江日报记者”相关人员统计,全国每年至少有2000万人从事法治新闻推广工作,工作人员共计1.2亿人,已经成为我国分布广泛的法治新闻机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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